主要职能:组织工作(党建)、干部工作、人才工作、基层党校、机构管理、人事管理、师德师风建设、扶贫工作、离退休人员事务
具体职责:
(1)负责党建日常工作,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协助做好党员和干部的作风建设。
(2)负责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负责学校基层党校的工作;负责处级以上干部法律学习、教职工的干部继续学习工作;配合做好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工作。
(3)负责干部管理及考察任用工作。做好学校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和考察工作,负责校内处、科级干部的培养、选拔、考察、任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人才管理及职称工作。做好学校的人才规划、人力资源管理和开发工作,统筹协调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职称工作。
(5)负责学校机构编制、部门及岗位设置工作,负责人才引进流动、人事调配、人员聘用、继续教育培训和政策性人员的安置工作。
(6)负责学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7)负责教职工的劳动工资、福利、保险、退休、抚恤和考核、奖惩、辞退工作。
(8)负责基层党务的评优工作;做好有突出贡献、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以及劳动模范的评选和推荐工作。
(9)牵头协调各部门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学校关工委的各项工作。
(10)负责学校的对口帮扶工作,国开的扶贫项目工作,以及其他有关扶贫工作。
(11)完成上级组织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联系方式:
组织工作联系电话: 0791—88520493
人事工作联系电话: 0791—88520531
离退休工作联系电话:0791—88520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