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已经取得省教育厅颁发的电大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在证书遗失、信息缺失或出错的情况下可向学校提出补办申请,申请补办需提交的材料:
一、提交持证人书面申请;
二、本人提交材料
1.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公章)(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写明“与原件相符”并签名,加盖公章);
三、单位提交的材料
1.学校提出书面报告(需注明其为学校专任教师);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名);
3.如有相关证书复印件可附后(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名)。
四、全省电大系统认定办理机构:
江西电大人事处(青山湖校区办公楼七楼)
经办人:李小艳办公电话:88508012
注:每年的6月底提交补办申请材料,9月初递交省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