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文本稿件撰写与发布标准
1.定义
网上文本是指在计算机网络上,以文字为主要表达形式和以文本为主要呈现方式的信息或资源,其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文件、教学信息、网上教学辅导、作业题、测评内容、参考资料等。网上文本资源在计算机网络上主要以网页(htm)、附件文件下载等形式呈现。广播电视大学系统网上文本资源特指通过“电大在线远程教学平台”发布的文本资源。
网上文本稿件是指教学人员提交的原始文档,将网上文本稿件通过技术加工在网络上呈现出来称为网上文本呈现。
2网上文本稿件的撰写标准
2.1网上文本稿件的文件格式
网上文本稿件包含的文字、图形图像、幻灯片等内容应采用的文件格式如表1所示:
表1网上文本稿件的文件格式
类型 | 网上文本稿件的文件格式 |
文字类 | l普通的ASCII码文本文件(txt) lMicrosoft Office Word文件(doc或docx) l多文本格式文件(Rich Text Format,简称rtf) l可移植文件格式文件(Portable Document Format,简称pdf) l超文本文件(HTML) l其它类型文件(如wps) |
图形图像类 | l联合图像专家组文件 (Joint Photographic Expert Group,简称jpeg或jpg) l图像互换格式文件(Graphics Interchange Format,简称gif) |
幻灯片类 | lMicrosoft Office Power Point文件(ppt或pptx) |
其它类 | l压缩文件(zip、rar) |
2.2文件名称与内容标题命名规则
(1)网上文本稿件的文件命名与稿件内容的一级标题(正文大标题)一致,字数不超过25个汉字(不含课程名字数),命名规则如下:
例如:某课程辅导稿件命名为“××课程第×章××(或知识点)重难点辅导.doc”
某课程测评稿件命名为“××课程第×章××(或知识点)测评试题.doc”
(2)网上文本稿件中所涉及到的课程名称不加书名号。
(3)供稿者应写明作者的单位、姓名、主讲或主持教师等,如:××广播电视大学 ××× 课程主持教师等。
2.3体例
使用序号编号时,可参照国务院制定的《国家行政机公文处理办法》。常用标题层次与格式如下:
常用非标准章节编排法示例:
文章标题××××(居中或顶格)
一、××××(序号前空两格)
(一)××××(序号前空两格)
1.××××(序号前空两格,可接正文)
⑴××××(序号前空两格,可接正文)
标准编排法示例:
文章标题××××(居中或顶格)
1一级标题(序号顶格)
1.1二级标题(序号顶格)
1.1.1三级标题(序号顶格)
1.××××(序号前空两格,可接正文)
⑴××××(序号前空两格,可接正文)
正确使用序号,顺序编号,形式统一,避免编号错乱。
2.4样式
(1)文字内容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文字处理软件输入和排版,并使用正文样式文字;字体和字号一般要求:中文用五号宋体,英文用五号Times New Roman字体;字体颜色一般为黑色,如有特殊需要的,一篇文章中文字的颜色不宜超过3种。
(2)数字和字母采用半角输入,汉字的标点符号和空格用全角输入。
(3)标题和需要强调的文字,中文一般使用粗体或黑体,英文一般使用Arial字体。
(4)宜使用word排版功能对文本进行排版,避免使用空格或回车换行的方式来调整版式。
(5)页面设置宜采用A4“纸型”。
2.5段落
(1)每段段首自动缩进两个字符;段落使用自动回行。
(2)段前和段后分别一般设置0.5行段间距。
(3)章节之间用一行空行分隔。
2.6文字
书稿中使用的简化汉字应以1988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以及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汉代汉语常用字表》为准,除特殊需要(应标明)外,不得使用废除的繁体字、异体字,严禁使用自造字。
2.7符号
(1)标点符号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GB/T15834—1995),中文标点符号使用中文全角标点符号,如:双引号应为“”;句号为“。”等。
(2)一般不应使用特殊符号(如:●、◇、◎、ξ、㏒等),以免出现乱码。
(3)数学公式、化学符号等特殊字符,应使用word的公式编辑器输入,并按国家标准正确使用脚标、正斜体等形式。
(4)空格宜使用中文全角空格,不宜使用中文半角空格或英文输入法下的空格。
2.8数字
数字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GB/T15835—1995)。如遇特殊情形不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而必须灵活变通时,应做到局部保持相对统一。
2.9科技名词术语
科技名词术语应采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标准名词。未公布的名词可采用各学科惯用名词。
2.10外国人名
外国人姓名的译法,应以新华通讯社译名室编的《世界人名翻译大词典》(修订版)(上下册)。书稿中第一次出现时应在中文译名后加圆括号附注外文的名和姓。如“达尔文(C.R.Darwin)”。
2.11地名
国内县以上地名应以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分省)地图集》为准。外国地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标准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GB/T17693.1~7—1999—2003)的规定,可参阅中国地名委员会编的《外国地名译名手册》或中国大百科出版社出版的《世界地名录》。
2.12量和单位
量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规定的量和量的符号。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详细内容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100~3102-1993。
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附录3)。量和单位应采用国家规定的法定计量单位,符合《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2.13表
(1)表应有表序和表题,表序和表题应标注在表的上方,表序和表题之间空一字。表序用阿拉伯数字按章分别依序连续编排,如表3-1,不加标点符号。表格较长如需转页,应在下页开头重写表头,并在表的右上方注明“续表”。表题应简明确切。
(2)表中内容应与叙述文字内容相呼应,表格结构应简洁明了,表随文排。
(3)应使用Word的插入表格或绘制表格等功能生成表格,并使用相应功能加工处理,不应使用“在文本上描绘直线”等绘图方式制作表格。
(4)表格应不超出A4幅面的页面,宽度不超出“左”“右”页边距。边框宜全部显示,所有边框线的宽度宜统一使用默认值,不宜有粗有细或使用双线,也不宜含有斜线。表格内文字格式统一,宜用“居中、居左”等格式选项设置文字在单元格中的位置,不应使用空格或空行调整文字位置。
(5)表内全部数据的统一计数或计量单位应置于表的右上角。若表中各栏计量单位不同,则将单位分别列入表头的各栏中,在量的符号与单位符号之间用斜线隔开,(如“t/s”,其中t为斜体,s为正体),即表中的数值以量与单位的比值形式表示。
(6)表内同一栏的数字必须上下对齐,一般以小数点为准;表内不宜使用“同上”、“同左”、“″” 和类似词,一律填入具体的数字或文字。表内“空白 ”代表未测或此项,“-”或“…”代表未发现,“0” 代表实测结果确为零。数字间夹有“-”或“/”号者,以符号为准;表内文字说明,应空一格起行,转行顶格,正确使用标点符号,每段最后一律不用标点符号。
(7)表内名词、数据需注释时,用脚注,即用小号阿拉伯数字并加圆括号置于被标注的名词或数据的右上角,如×××1)),在表的底线下方写出相应的符号和注文,不出现“注”字。如对整表加以说明,可附注于底线下方,注文前应有“说明:”字样。
2.14图形图像
(1)图片插入Word文档前,应使用图形处理软件编辑为jpg或gif格式的文件,尺寸应不超过800×600像素,每张图片的文件大小应限制在50K以下。照片应保证图像清晰,反差适中。
(2)一个完整公式的所有元素(如运算符号、字母、标识符号等)应组合成一个图形;用word绘图工具绘制的图形,应组合成为一个完整的图形并放置在图文框中。
(3)应有图序和图题,图序和图题应标注在图的下方。图序和图题之间空一个。图序用阿拉伯数字按章依序连续编排,如:图2-4。图题应简短确切。
(4)图一般紧跟正文相关内容叙述之后,与正文相呼应。
(5)图的设计与绘制应比例适当、大小适中。图中标注的量、符号、单位应与正文中一致。
(6)动画宜使用gif文件格式。
3网上文本的发布标准
3.1网页形式发布
(1)以文字为主且文件容量不超过2MB的网上文本资源一般应以网页(htm)形式在网上发布,供在线直接浏览。
(2)发布在教学平台上的资源标题应与网上文本资源稿件的标题一致。
(3)在教学平台上发布的文本类资源应显示作者信息,如:××广播电视大学 ××× 主讲或主持教师等。
3.2文件下载形式发布
(1)含文字、图片、公式、表格等内容混排的网上文本资源可以存储为doc或pdf文件格式,直接在网上发布,供下载浏览;文件容量超过2MB,宜采用压缩文件zip格式或者rar格式在网上发布,供下载浏览。
(2)发布在教学平台上的网上文本资源稿件一般不应再加工,资源标题应与网上文本资源稿件的标题一致。
(3)在教学平台上发布的文本类资源应显示作者信息,如:××广播电视大学 ××× 主讲或主持教师等。
3.3资源保护
网上文本资源提供者要求对发布的资源进行保护(不被修改或者知识产权保护),可对网页形式发布的资源进行技术处理,包括:
(1)在发布的网页资源中嵌入Javascript脚本代码,防止浏览者复制页面内容(仅对IE内核的浏览器,且已启用Javascript脚本的客户端程序有用)。
将资源以chm或hlp形式发布,防止浏览者修改页面内容。
国家开放大学版权所有京ICP备05064925号教学督导信箱|管理员信箱|校长信箱|交通地图
欢迎您,第 28907887 位访问 国家开放大学网站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75号 邮编:100039 咨询热线:400-810-0090 电话:57519016 传真:57519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