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全省电大2017年秋季开放教育招生工作,确保2017年开放教育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江西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以省校第一次党代会和“双代会”提出的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新型大学的奋斗目标为契机,补短板、强实力、夯基础,稳中求进、规范有序地开展招生工作,完成2017年招生工作目标任务。
二、工作要求
(一)近期教育部下发了《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17年拟招生专业报送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教职成厅函〔2017〕28号),规定普通高校已开设了普通本科专业的可补报学历继续教育专科层次专业,亦即普通高校的成人教育、网络学院仍可招收专科层次学生。为此今年秋季招生形势十分严峻,各市、县电大要提前做好招生预案,开好招生工作动员会,把招生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应有地位布置安排。
(二)招生报名工作正值暑假期间,各市、县电大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利用招生调度会掌握招生情况,研究具体措施。同时安排好值班,并按省校规定的时间统计上报招生情况。
(三)以全省电大微视频设计大赛为契机,创新工作宣传方式和方法,提升学校的影响力和吸引力,为招生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主动关注高考落榜生、武警、消防战士、转业军人、新入职教师等特定人群,针对不同人群的学习需求采取相应的宣传动员措施,为他们提升学历提供帮助。同时要深入社区、工业园区、大型国有企业和农村挖掘生源。
(五)加强对非江西户籍生源的审核,对持有外籍生用工证明、纳税单或“三险单”等相关材料的人员,方可接受其报名,同时工作人员要核实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否则一律不得接受报名。
(六)新生入学加强招生过程监管,营造规范有序的招生环境。各市、县电大必须规范办学行为,不碰底线,不越红线。严查异地招生、挂靠注册、代理招生、虚假宣传、乱收费、信息造假等违规行为,营造规范有序的招生环境。
1.严格新生入学资格审核
各市、县电大要高度重视入学资格审核工作,把好入口关,要让责任心强、业务熟的同志参加审核工作,同时建立责任追究制,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2.加大新生基本信息核对力度
(1)各市、县电大工作人员必须从招生管理系统中打印出学生信息表,并由学生核对无误后再签名,确保学生信息真实、准确、无误。
(2)各市、县级电大要强化信息办公,减少工作差错率,提高效率,国家开放大学多次强调要求使用身份证识别器刷身份证,以便减少新生报名基本信息错误。
三、2017年秋季招生工作安排
(一)招生报名咨询
即日起接受学生的咨询和报名,2017年秋季开放教育招生工作正式启动。
1.招生实时数据上报
为了更好地了解各级电大招生报名实际情况,为校领导提供决策依据,2017年秋季招生实行周报制和日报制,具体安排如下:
(1)6月30日-8月25日实行周报,并于每周五下午4点30分前上报实际报名数。
(2)8月28日- 9月10日起实行日报制,并于每天下午4点30分前上报实际报名数。
2.新生报名截止和新生数据上传
2017年秋季开放教育第一批次招生截止时间为9月10日17:00。各市电大于9月11日11:00通过“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管理系统”上传新生报名数据。
2017年秋季开放教育第二批次招生截止时间为10月12日17:00。各市电大于10月13日11:00通过“国家开放大学招生管理系统”上传新生报名数据。
(二)材料备案
1.2017年秋季开放教育招生和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备案
各市级电大开放教育招生和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于2017年6月29日前报备,将电子版发至省电大招生(系统建设)办公室邮箱,以使省校督查。
2.宣传材料备案
2017年6月29日前各市级报2017年春季开放教育招生简章、招生广告、公示教学点的报纸及其他招生宣传材料备案,并将招生简章电子版发至省电大招生(系统建设)办公室邮箱。
(三)入学水平测试和入学资格复审
1.各市电大入学水平测试时间为8月26日、入学资格复审时间为9月13日。
2.入学资格审核及相关材料上报
9月8日前上报2017年秋季开放教育新生自查报告。
(1)审查不符合国家开放大学规定的报名条件的新生,重点放在外籍生源、年龄界线上(200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的,一律不予注册),1999年9月30日至2000年9月30日出生的新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并将审查的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省电大招生(系统建设)办公室。
(2)9月13日前提交本、专科初审申请报告(含初审时间)。省校入学资格复审时各市电大要上报本校审核现场电子照片和本、专科审核情况分析报告。
(3)9月13日和9月18日前分别上交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本、专科特殊专业学生、17岁—18岁学生及异地学生的报名材料,并将原件扫描件发至省电大招生(系统建设)办公室邮箱。
3.各市、县电大要注意学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含网查材料)、身份证或职业资格证书经各报名点审核后,一定要审核人签字加盖公章,并注明原件复印,否则一律不复审。
(四)招生工作总结上报
各市电大于9月20日前上报2017年秋季开放教育招生工作总结(招生措施、亮点以及存在问题和建议)。
以上材料需上报盖学校公章的纸质稿和发送电子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