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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5—2006年度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   2006-06-15 10:41:12

赣电大团字[2006] 3号

          关于开展2005—2006年度评优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共青团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带领全校团员青年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年度校团委按照“党建带团建”的工作要求,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团结带领全校团员青年求真务实,坚持不懈地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一年来各学院涌现了大批优秀基层团组织和优秀团员青年。为表彰奋发有为、团结向上、开拓创新且为我校共青团工作做出积极贡献的“先进团支部”、“优秀社团”、“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和“省直百优十佳青年”,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形成倡导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05——2006学年度“五四”评优表彰活动。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团支部:校内各团支部。

2、优秀社团:在团委正式注册的社团组织。

3、省直百佳十优青年:我校全体青年学生及40岁以下青年教工。

4、优秀团干:校团委、院团委(团总支)、团支部专兼职团干。

5、优秀团员:全体共青团员(中共党员、预备党员除外)。

6、优秀青年志愿者:全体在校注册的青年志愿者。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团支部:

1)全部青年团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2)团的工作正常,规章制度健全,工作扎实,能够积极并按时收缴团费,注意发展新团员工作。

3)关心爱护青年团员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健康向上的活动。定期进行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理论学习,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

4)按时参加团支部书记联席会议,积极配合校团委的各项工作,积极向上,处处以团员青年为重的基层团组织。

5)在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中,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撰写心得体会,组织开展讨论,召开主题团日活动等等,并将上述材料上报校团委的)

2、优秀社团: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我校素质教育工作,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2)服从学校安排,在校、院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各项活动。作到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且开展活动均经过学校审批。

3)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以章程为主的各项规章制度,社团内部管理条例,内容完备,规定细致,管理体制完善,机构设置合理。

4)社团规模适度,在学生中有一定的影响。

5)活动经费相对充足,使用合理,活动场地相对固定。

6)活动开展正常有序,构思新颖独特,富于特色,参与面广,影响范围大。

3、省直百优十佳青年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治立场坚定。

2)遵守校纪校规,品格高尚,大胆创新,有突出的贡献。

3)如在某一方面为学校做出了特殊贡献者,或在其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经校团委批准,可酌情条件等。

4、优秀团干: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原则,有高度政治觉悟。

2)以服务同学为宗旨,积极工作,能以身作则,为团的工作做出较大贡献。

3)热爱团的工作,工作作风正派、扎实,学习勤奋,得到党组织的好评和团组织的肯定。

4)能在团员青年中树立较好形象、威信,并且在2005--2006年年度无不及格和任何违纪现象。

5)在“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中,能主动撰写心得体会,参加组织讨论,参加主题团日活动等等,并将上述材料上报校团委的。        5、优秀团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政治立场。

2)热爱团组织,有责任心,能够积极配合团支部和班委开展工作,能起先锋表率作用。

3)政治素质高,有修养,以团组织为中心,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4)勤奋学习,力求向上,有明确的目标,在2005--2006年年度无不及格和任何违纪现象。

5)在“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中,能主动撰写心得体会,参加组织讨论,参加主题团日活动等等,并将上述材料上报校团委的。

6、优秀青年志愿者

1)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

2)遵守校纪院规,严格要求自己。

3)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在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活动时间不少于60小时。

4)刻苦学习,学习成绩良好。

5)有较好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三、评选方法和步骤:

1、各团支部在民主的基础上认真考核、逐级审评,要求做好统计、书面材料、调查研究、征求群众意见等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附有各项材料)按比例上报校团委。

2、“优秀团干”占各团支部干部总人数的20%;“优秀团员”占各团支部团员总人数的5%“优秀青年志愿者”、省直百优十佳青年”的评选由院团委推荐8—10名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工或学生,“优秀社团”由院团总支申报,校团委考核。各支部及个人要认真填写推荐表,并附其先进事迹材料(800—1200字左右)于4月8日之前将评比结果上报校团委,如逾期未上报材料,将视为自动放弃。

希望各团支部能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把握各个工作环节并落到实处,圆满完成本次评选任务,

                                        

 

 

                   共青团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团委      年度评优工作     通知                       

  报:校领导  校办  组织部  宣传部                                

共青团江西省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06年3月27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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