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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先评优"五四"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赣电大团字[2005]03号
来源: 2006-06-15 10:41:12
各学院团总支、中专团总支、教工团支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加强我校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队伍建设,鼓舞和激励我校广大团员青年立足本职岗位,勤于学习,甘于奉献,为创建和谐平安文明的校园环境多做贡献。校团委决定在五四青年节即将到来之际,开展创先评优“五四”表彰活动,希望各团总支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评选的各项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一)优秀团员: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执行团的决议,在广大团员中能够起表率作用;
2、学习刻苦,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3、热心团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积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交纳团费,主动协助团支部的工作,认真完成团支部交给的任务;
5、严格遵守校园规章制度,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6、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顾全大局,注重个人修养。
(二)优秀团干:
除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以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工作认真负责,并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能够团结广大团员青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工作成绩突出,能发挥骨干带头的作用;
(三)先进团支部:
1、支部班子健全,团干部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能够深入开展团员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调研,形成良好的班风和学风。
2、支部制度健全,能坚持“三会二制一课”,过好团的组织生活,支部充分发挥民主评议和正确导向作用。
3、能够出色地完成党支部和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成绩突出,并能积极参加上级团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4、能够按照组织原则和组织程序做好新团员发展、团证注册、团费收缴等工作。
5、团费收缴率达100%,团员无一名流失;学年无一名团员受行政和团纪处分。
二、推荐办法
1.各学院团总支、中专团总支、教工团支部,推选优秀团干部控制在团干总数的20%以内,优秀团员控制在基层团员的5%以内。各学院团总支推选优秀团支部控制在各总支支部总数的15%以内。
2.先进团支部的自荐材料在800字左右;优秀团干、团员的自荐材料在200左右,所有材料由学院团总支汇总于5月12日前上报校团委。
附件:
1.《“先进团支部”登记表》
2.《优秀团干登记表》
3.《优秀团员登记表》
共青团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
二OO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团委 评优工作 通知
抄 送:校领导 党办 校办 学工处
共青团江西省广播电视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05年4月26日印发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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