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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赣江新区社会事务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遴选和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18〕47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省社区教育基础能力,推动社区教育优质高效发展,经研究,决定启动2018年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的申报以县(市、区)为单位。各地需对照《江西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遴选和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江西省社区教育示范区遴选指标体系》要求,对申报县(市、区)进行综合考量,择优推荐。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 二、申报材料包含: 1.江西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申报表; 2.实验区申报报告(3000字以内),主要总结近三年本县(市、区)推进社区教育的工作特色、典型经验、实际成效及今后三年工作目标; 3.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意见函(对推荐单位应排序); 4.江西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推荐汇总表。 5.对照《江西省社区教育示范区遴选指标体系》的佐证材料汇编。 三、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申报材料为纸质原件1份、电子稿1份,统一报送至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86号 江西广播电视大学社会教育学院 江西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邮编:330046;电子稿材料报送邮箱:jxshequjiaoyu@163.com;联系人:但小澍;电话:0791—88511924、13397095866。 附件:江西省社区教育实验区推荐名额
江西省教育厅 2018年12月13日 |
附件
江西省社区教育实验区推荐名额
序号 | 地市 | 名额 |
1 | 南昌市 | 3 |
2 | 九江市 | 2 |
3 | 景德镇 | 1 |
4 | 萍乡市 | 2 |
5 | 新余市 | 1 |
6 | 鹰潭市 | 1 |
7 | 赣州市 | 2 |
8 | 宜春市 | 2 |
9 | 上饶市 | 2 |
10 | 吉安市 | 2 |
11 | 抚州市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