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局,赣江新区社会事务局:
现将《江西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遴选和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江西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遴选和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江西省教育厅
2018年11月12日
附件
江西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遴选
和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及《江西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两《意见》”)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建设,不断推进我省社区教育工作,加快全面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经广泛征求意见,特制定《江西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遴选和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新时代江西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建设的意义
社区教育实验区是指在社区教育发展过程中,根据两《意见》要求,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初步形成“党委重视、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群众支持”的社区教育发展格局的县(市、区)。社区教育示范区是指在社区教育实验区建设基础上,在体系构建、资源共享、投入机制、队伍建设、信息化应用、市民学习、档案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形成具有可供推广借鉴的示范经验,并能在相关领域引领区域社区教育持续发展的县(市、区)。
大力发展社区教育,是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终身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提升社区治理水平、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对于提高城乡居民综合素质、增强创业创新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和深远意义。加强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建设,有助于创设新时代江西特色教育发展模式,有助于促进社区教育内涵发展,为社区教育持续发展立标杆、树榜样,有助于促进城乡和全省各地区社区教育的均衡发展,推动全省社区教育事业在高位平台健康运行。
二、江西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建设的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快学习型社区建设,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为建设学习型城市、学习型社会奠定良好基础。每年建设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或示范区10个,力争到2020年,社区教育实验区和示范区达到50%,建设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6个、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20个,全省开展社区教育的县(市、区)实现全覆盖。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结合当地实际,明确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建设目标,围绕创新体制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学习支持服务模式、培育各类学习组织、优化资源整合模式、打造特色学习品牌、探索重点人群模式、促进社区教育融入社区治理等重点任务,创新建设模式,积极开展实验探索和示范创建工作。
三、江西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遴选的程序和原则
遴选工作是江西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建设的重要环节。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方案》要求,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制订和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建立考评小组,坚持程序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好推荐工作。
遴选时间安排。自2018年起,江西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每年遴选一次,由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本地的申报工作,每年11月组织申报,汇总本地《江西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申报表》等材料,上报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次年1月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开展认定和遴选工作,2月发布遴选结果。
遴选范围。示范区的推荐范围为已被确定为江西省社区教育实验区2年以上或市级社区教育示范区2年以上、实验效果明显、示范效应突出的县(市、区),各地市一般可推荐2个名额。实验区推荐范围由各地市决定,名额不限。
遴选的材料。申报县(市、区)应提供如下材料:一是江西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申报表(见附件1);二是实验区(示范区)申报报告,其字数应控制在3000字以内,主要总结近三年本县(市、区)推进社区教育的工作特色、典型经验、实际成效及今后三年工作目标;三是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意见函(对推荐单位应排序)及江西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汇总表(见附件2)。
四、江西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建设的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两《意见》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立足实际”、“创新引领、务求实效”的原则,确定本地区实验区、示范区建设目标,制订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今后,建成的实验区(示范区)要深化认识,推进内涵发展,不断提高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新时代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应着眼于目标引领和需求拉动,根据《江西省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建设要求》(见附件3),选准实验项目,落实工作措施,突破发展瓶颈,创新建设模式。通过实践探索,积累本土经验,打造地方特色,推动事业发展;被推荐的社区教育示范区必须按照《江西省社区教育示范区遴选指标体系》(见附件4),明确示范领域,把握建设重点,积极承担示范与引领责任。
五、江西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建设的管理要求
实验区、示范区建设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提升的过程,加强建设管理工作是社区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加强制度管理。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是推动实验区(示范区)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建立动态管理制度。一是加强过程监测。依据工作年报机制,实时掌握实验区、示范区建设动态,强化过程管理;二是开展再认定工作。对因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实验区、示范区开展调研和重新认定工作;三是建立退出机制。对于今后公布的江西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如工作推进不力,社区教育发展保障机制缺失、工作停滞不前、成效显示不够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整改,整改仍无明显改进的,则撤销其实验区、示范区称号,并向社会公布。
建立年报和统计制度。江西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应每年12月向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提交江西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年度工作报表(见附件5)和工作报告。
建立督导制度。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将江西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工作纳入职业教育、社区教育督导工作中,不定期开展随访督导。
建立联络员制度。各实验区、示范区的联络员由当地社区教育专职人员担任,其工作职责包括及时传达和督促落实社区教育相关政策文件,及时上传工作动态,汇总并上报工作经验、典型案例和存在问题等。
建立调研制度。省教育厅根据需要组织社区教育领域专家成立社区教育实验与示范工作督导组,对江西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开展专项调研。
六、江西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建设保障机制
各地要加强对建设工作的领导,推动相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明确主体责任,围绕建设工作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充分发挥地市级社区(终身)教育服务指导机构和各类社区教育组织的积极作用,为建设工作提供有力支持;通过实施督导、监测、自查、互查等方法,及时解决建设进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加强对江西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建设工作重要意义和工作成效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不断凝聚社会共识,激发社会力量的参与活力,提高公众对社区教育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发展合力。
健全政府投入、社会捐赠、学习者合理分担的社区教育经费筹措机制,建立社区教育绩效评价制度。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多种方式兴办和支持社区教育,并支持其依法享受有关税收政策优惠。推动社区教育服务社会化,探索通过政府购买、项目外包、委托管理等形式,吸引社会组织和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参与社区教育。
附件:1.江西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申报表
2.江西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汇总表
3.江西省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建设要求
4.江西省社区教育示范区遴选指标体系
5.江西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年度工作报表
附件1
江西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年月日
一、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 是否为市级实验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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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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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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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情况 | 总人口(万人) | 户籍人口(万人) | 流动人口(万人) | 总面积(km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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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乡镇)数 |
| 居委会(村)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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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 | 社区教育领导 机构成立时间 | 涉及单位(部门) (个) | 街道 (乡镇)是否成立相应的 协调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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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 | 区(县、市)专职 管理人员(人) | 街道(乡镇)专职 管理人员(人) | 区(县、市)兼职 管理人员(人) | 街道(乡镇)兼职管理人员(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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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教师总数(人) | 兼职教师总数(人) | 志愿者总数(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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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建设 | 是否建立三级社区教育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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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市)社区教育 学院(个) | 街道(乡镇)社区学校(社区学习中心)(个) | 居委会(村)社区教学点 (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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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保障 | 社区教育专项经费 (万元/年) | 人均社区教育经费(元) | 是否建立考核及奖励 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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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成效 | 居民参与率(%) | 其中
| 青少年校外教育 参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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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参与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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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教育参与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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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工作情况(限1000字以内)
(实验区主要表述实验什么?示范区主要表述示范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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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 政府 推荐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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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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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地市专家组评议意见
专家组成员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 | 学历/职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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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组 评议意见 (1000字以内) |
专家组组长:(签名) 年月日 |
四、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意见(500字以内)
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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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江西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推荐汇总表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章) 联系人: 电话:
序号 | 单位 | 推荐类别 | 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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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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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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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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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江西省社区教育示范区(实验区)建设要求
1.领导重视。县(市、区)委、县(市、区)政府重视,措施到位,把社区教育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社区建设和教育发展规划,列入政府和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纳入政府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制订社区教育目标责任、教育评估督查等制度,出台推动和发展社区教育的文件。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并加以考核,正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统筹、教育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市场有效介入、群众广泛参与”的社区教育协同治理的体制和运行机制(示范区为初步形成)。
2.机构建立。县(市、区)设立社区教育管理和业务指导机构,统筹管理指导本区域社区教育工作开展。建立以县(市、区)社区教育学院为龙头、街道(乡镇)社区学校(社区学习中心)为骨干的多级办学网络(示范区增加一级居委会<行政村>社区教育教学点为基础的办学网络),并能有效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社区教育实现30%覆盖面。示范区应将办学点进一步延伸至社区小区、院落和田间地头,办好居民家门口的社区学校,形成方便快捷的学习服务圈。
3.队伍形成。建立相对稳定、专兼结合、业务水平高、能满足社区教育需要的管理队伍、师资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社区教育学院(中心)、社区学校应配备从事社区教育的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与专兼职教师,能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示范区能建立开放共享的社区教育师资库,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社区教育中的作用,建立社区教育志愿服务制度。
4.经费落实。建立政府投入、社会捐赠、学习者合理分担等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社区教育投入机制。设立社区教育(老年教育)专项经费和项目经费,落实到位,逐年增长。县(市、区)政府对社区教育的财政拨款必须按常住人口测算,示范区按每年人均社区教育经费不少于4元拨付,实验区按每年人均社区教育经费不少于2元拨付。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项目外包、委托管理等形式,吸引行业性、专业性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和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参与社区教育,扩大社区教育供给。
5.覆盖较广。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提高城乡居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和职业技能为宗旨,立足区域实际,适应城乡居民需求,开展多样化的社区教育培训活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区全面进步。农村社区教育要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劳动力转移培训、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的教育,建设美丽乡村。城市社区教育要重视新市民、进城务工人员、弱势群体、老年人青少年等重点人群的教育,倡导全民阅读,推动学习型社区建设。
6.课程引领。积极设置具有区域特点的特色课程,力求满足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社区成员多样化的学习需求。要积极发展网上学习、移动学习、团队学习、体验学习等多种学习形式,促进学习型社区建设;示范区能探索建立居民个人学习账号,开发、研制社区学习卡,记录学习者注册报名、培训考勤、线上线下学习学时等具体信息,形成居民终身学习电子档案。
7.学习组织。鼓励和引导社区居民自发组建形式多样的学习团队、活动小组、网上学习圈等学习共同体,不断增强各类组织的凝聚力和创新力。积极开展学习型乡镇(街道)、学习型社区创建活动。示范区能广泛开展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
8.资源整合。建设、整合、开放各类学习资源。示范区建立覆盖城乡、开放便捷的数字化学习公共服务平台。各级各类学校和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利用场地设施、课程资源、师资、教学实训设备等积极筹办和参与社区教育,向社区开放数字化学习资源及服务,为居民提供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学习支持服务。统筹社区教育机构与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社区文化中心等机构的资源共享。示范区能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市民体验式学习基地,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体育场馆等各类公共设施面向社区居民开放。
9.舆论宣传。有效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社区教育的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不断提高社区教育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坚持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大力表彰社区教育先进、学习型组织、学习型个人、学习品牌等,宣传终身学习的理念,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社区教育的良好氛围,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
10.成效初显。通过开展社区教育,社区成员终身学习理念和社区归属感有了明显增强,社区成员精神生活质量和环境生活质量有了较大改善,社区文明程度和发展活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探索了典型经验,形成了具有区域特色的社区教育发展模式,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高质量、个性化、多样化的学习需求。示范区能在全省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4
江西省社区教育示范区遴选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1.领导与管理(16分) | 1.1认知理念 | 1.1.1区(县、市)、街道(乡镇)领导对社区教育内涵,及其重要性有清晰的认识、重视。(2分) | 2分 |
1.2发展规划 | 1.2.1区(县、市)、街道(乡镇)均制定社区教育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并纳入区域社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规划和教育事业规划中加以落实。(2分) | 2分 | |
1.3管理体制 | ★1.3.1区(县、市)、街道(乡镇)建立由党政领导牵头的社区教育委员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有专人负责。(2分) 1.3.2 实行党政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2分) | 4分 | |
1.4制度建设 | ★1.4.1健全并实施社区教育各项规章制度,并纳入政府教育督导评估范围。(4分) 1.4.2注重过程管理和档案建设。(2分) | 6分 | |
1.5宣传动员 | 1.5.1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创建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协同推进的良好氛围。(2分) | 2分 | |
2.条件与保障(24分) | 2.1体系建设 | ★2.1.1完成区(县、市)、街道(乡镇)、居(村)三级社区教育网络和县区老年大学的建设,发挥实际作用。(5分) 2.1.2建成支持城乡居民在线学习公共服务体系,为居民提供内容丰富的在线学习支持服务。(2分) | 7分 |
2.2资源开发和服务 | 2.2.1建立健全区域内各类学校资源向城乡居民开放机制,促进社区学习与社区生活融合(2分) 2.2.2社会资源得到较好地开发,为社区教育服务。(1分) 2.2.3积极开发适合居民学习的各类学习资源。(1分) 2.2.4 社区积极创造条件,建设学习资源服务圈。(1分) | 5分 | |
2.3经费保障 | ★2.3.1区(县、市)财政按常住人口每年人均不低于2元的标准设立社区教育专项经费,并落实到位。(3分) 2.3.2建立多主体投入、多渠道筹措的经费体制。(1分) | 4分 | |
2.4队伍建设 | 2.4.1建立一支专业素质较高的社区教育管理队伍,街道(乡镇)配备有1名专(兼)职管理人员(3分) ★2.4.2 注重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社区教育中的作用,建立社区教育志愿服务制度。(3分) 2.4.3 建立和完善社区教育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制,培训率达40%以上(2分) | 8分 | |
3.教育培训与学习活动(20分) | 3.1教育培训活动 | 3.1.1全年接受社区教育的社区成员达全体成员的30%以上。(3分) 3.1.2城市社区,登记在册的下岗待业失业人员培训率达40%以上;或农村社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率达20%以上。(2分) 3.1.3城市社区,登记在册的进城务工人员培训率达30%以上;或农村社区,农村劳动力外出转移培训率达30%。(2分)
| 15分 |
3.1.4注重对社区各类人员心理疏导和调适的教育培训(2分) 3.1.5注重向社区家长进行科学育儿和家庭教育的培训辅导。(2分) 3.1.6注重向社区内儿童开展各种活动(2分) 3.1.7 组织开展适合老人特点的教育活动,覆盖区域老年人口的10%。(2分)(根据老年教育规划提出“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10%以上”要求) | |||
3.2学习型组织的创建 | 3.2.1广泛开展学习型乡镇(街道)、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家庭等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创建率达30以上。(2分)
| 5分 | |
3.3储存学习成果 | 3.3.1探索建立居民个人学习账号,开发、研制社区学习卡,记录学习者注册报名、培训考勤、线上线下学习学时等具体信息,形成居民终身学习电子档案。(3分) | ||
4.社区教育成效(20分) | 4.1社区成员的认知和评价 | ★4.1.1社区成员对社区教育的知晓率、认同率达60%以上。(5分) ★4.1.2社区成员参与社区教育达30%以上,满意率达70%以上。(5分) | 10分 |
分 | 4.2社区成员综合素质的提高 | 4.2.1社区成员的社区归属感、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性、扶贫帮困、参加公益活动等公民素质有较大的提高。(2分) 4.2.2社区成员终身学习观念有明显增强,求知欲有明显提升。(2分) 4.2.3社区成员的知识和技能含量明显提高。(1分) | 5分 |
15分 | 4.3社区发展和成员生活质量的提升 | 4.3.1推进了社区各类创建工作,社区文明程度有较大提高,获市级及以上“文明社区”称号。(3分) 4.3.2社区成员精神和生活质量明显改善。(2分) | 5分 |
5.特色与创新(16分) | 5.1特色 | ★5.1.1注重社区教育课程和活动的研发,已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课程及活动资源。(4分) 5.1.2注重社区教育特色建设,已打造出有关项目、载体、平台等方面特色品牌。(4分) | 8分 |
5.2创新 | 5.2.1注重社区教育问題研究和实验探索,已产出具有创新价值的实验研究成果,指导社区教育新发展。(4分) ★5.2.2注重社区教育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教育教学、督导评估等方面改革创新,成效较为显著。(4分) | 8分 | |
6.示范与展示(4分) | 6.1示范 | ★6.11 积极参与省级社区教育相关活动。(1分) ★6.12积极承担省级社区教育相关活动。(2分) | 4分 |
6.2展示 | 6.21能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积极开展社区教育帮扶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效。(1分) |
说明:
1.本评价指标体系,由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19个,三级指标41个组成,其中有★号的三级指标为核心指标,共11个。
2.本评估指标总分为100分。若评估分值满80—90分,且核心指标优秀,则可评选省级示范区或备选国家级实验区。
3.“全年接受服务的社区成员达全体成员的30%以上”(3.1.1指标)这里讲的“服务”,是指本社区所提供的社区教育服务,不包括社区成员未利用社区上述服务,而进行的自我活动和自主学习。
4.“社区成员接受服务的满意率达到70%以上”(4.1.2指标)中的“70%以上”,是指“接受服务”的社区成员的百分比。
附件5
江西省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年度工作报表
单位名称: | ||||
基 本 情 况 | 1.省级£ 市级£ | 2.实验区£ 示范区£ | ||
3.社区居民总数: (人) | 4.街道(乡镇)总数: (个) | |||
5.居委会(村)总数: (个) | 6.社区总数: (个) | |||
三 级 网 络 情 况 | 区级社区 教育中心 | 数量: (个) | 自有教育培训场地面积: (平方米) | |
教师: (人),其中专职: (人),兼职: (人) 管理人员: (人),其中专职: (人),兼职: (人) 志愿者: (人) | ||||
街道(乡镇) 社区学校 | 数量: (个) | 自有教育培训场地面积: (平方米) | ||
教师: (人),其中专职: (人),兼职: (人) 管理人员: (人),其中专职: (人),兼职: (人) 志愿者: (人) | ||||
居(村)教学点(学校) | 数量: (个) | 自有教育培训场地面积: (平方米) | ||
教师: (人),其中专职: (人),兼职: (人) 管理人员: (人),其中专职: (人),兼职: (人) | ||||
资 源 建 设 | 区级层面自建课程: (门),其中通识课程: (门),地方特色课程: (门) | |||
区级层面自建文字教材: (本),其中正式出版: (本),传统文化教材: (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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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视频或网络资源: (分钟) | ||||
经 费 投 入 情 况 | 年度经费投入总额: (万元) | 1. 社区教育专项经费(不含人头费和一次性建设投入): (万元) 其中,日常经费: (万元) | ||
2.三级网络专兼职教师和管理人员经费投入总额: (万元) | ||||
3.区(县)、街(镇)、居(村)三级社区教育网络基础建设经费总投入: (万元) |
学习型组织 | 1.年度评选出学习型家庭: (个) | 2.年度评选出学习型街道(乡镇): (个) | |||
3.年度评选出学习型居委会(村): (个) | 4.其他学习型组织: (个) | ||||
三级网络教育培训情况 | 年度培训总数: (人次) | ||||
类别 | 组班式培训数 (人次) | 团队式培训数 (人次) | 讲座式培训数 (人次) | ||
1.老年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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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青少年校外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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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职业类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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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活类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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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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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填报对象主要为省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市级社区教育实验区(示范区)自愿填报。
2.职业类培训主要包括:面向居民开展的就业再就业、创新创业、职业技能提升、失地农民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
3.生活类培训主要包括:面向城乡居民开展的民主法治、思想道德、文明礼仪、科学生活等方面的培训。
4.组班式培训是指采用学期制,以班级的形式开展的教育活动,按每门课。上下学期均参与者为1人次,可折算。团队式培训是指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团队教育培训活动,每周在一次以上,全年不少于25周。为1人次。讲座式培训是指不固定时间的邀请专家、学者为学员开展教育培训。
5.教育培训情况根据各地实际填写,开展了哪些培训活动就填写具体培训情况。
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11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