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办公室 纪委监督检查室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的通知

发布者:邱于华发布时间:2021-09-29浏览次数:311

党委办公室  纪委监督检查室

关于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高会议、文件质量和实效,根据中央、省委关于作风建设系列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通知如下。

一、持续改进会风

1.严格落实校长办公室印发的《会议管理规定》(赣电大校办字〔2018〕10号)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规格,严格履行请示报告、审批报备等程序,提前做好会议的谋划、筹备、组织等工作。

2.提交会议审议或讨论的文稿及汇报材料,至少应提前3天完成报批手续,提前1天印发与会领导。提交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的材料,要简明扼要阐明议题提出的背景,上会研究的根据、必要性,部门(单位)前期所做工作、论证情况、需要会议研究的事项等原则上不超过1000字。

3.会议发言言简意赅,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等安排的汇报,汇报人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汇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分钟;已书面印发汇报材料的,口头汇报只说重点、不照读。其他重要会议与会人员发言应紧扣主题、直陈观点、言简意赅,一般每位不超过5分钟

4.严肃会议纪律。对必须召开的会议,要认真组织,严格要求,务求实效。严禁与会人员无故缺席、迟到、早退、顶替会议期间不得交头接耳、随意走动提前离会;手机必须关机或调成静音,不得让手机铃声或震动影响会议,更不得接打手机。建立会议纪律通报制度,对于违反会议纪律的,纪委监督检查室调查核实后,在全校范围内公开通报;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二、持续改进文风

5.严格落实上级和学校关于公文处理、改进文风相关规定,减少发文数量,规范文件格式,严格审批程序。

6.一般事项尽量不发文,凡能通过电话、传真、网络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上级文件未明确要求配套的不再配套发文,重复上位文件内容超过70%或创新举措少的不予发文。国家开放大学下发的一般业务方面的文件,由部门通过工作提示函转发市级电大,不再以学校正式文件转发

7.提高文件质量。起草文件和有关材料要注重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突出主题,不搞“穿靴戴帽”,尽量减少关于重要性或意义的一般性论述。倡导清新简练的文风,做到意尽文止、条理清楚、文字精炼。

8.认真落实公文错情通报制度。

三、加强督促检查

9.改进会风文风,领导干部是关键。全校领导干部尤其是处级干部要认真学习上级、学校有关文件精神,掌握并认真落实会议、文件处理有关规则、规定、要求,以上率下,切实负起责任,带头转文风、改会风。

10.学校党委办公室、纪委监督检查室将对改进会风文风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通报情况,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