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第八届优秀科研成果的通知

时间:2018-09-04浏览:1024设置



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国家开发大学《关于开展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第八届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国开研〔20184号)文转发给你们,请校内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文件精神积极组织申报高质量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将参评成果材料于2018922日前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逾期无法受理。

未尽事宜详见通知。

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791-88520294

2.电子邮箱:keyanchu2008@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第八届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国开研〔20184号)



科研处

2018720







国开研〔20184



关于开展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第八届

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分部,各相关学院:

2004年以来,总部已连续七届举办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调动了广大教职员工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为开放大学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决策支持。经研究决定开展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第八届优秀科研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本届评选活动坚持学术道德标准,倡导质量第一,注重成果影响和社会贡献,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1.参评成果应符合学术规范要求,紧密结合远程开放教育和开放大学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有观点、有数据、有分析、有对策;所提出的新观点、新概念、新思想、新方法,应受到学术界普遍认同,或被有关部门充分吸收采纳,取得明显实效。

2.参评成果须为201671日至2018630日期间的研究成果,包括:(1)列入国家开放大学规划的各类立项课题的研究成果;(2)未列入国家开放大学规划课题,但已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成果。已获省部级以上(含)奖励的成果不再参评。

3.参评成果形式为公开发表和出版的论文、著作或立项课题研究报告。

三、申报要求

1.鼓励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相结合。

2.署名多人的研究成果原则上由第一作者进行申报,且第一作者应为国开办学体系教职工。

3.研究报告需以课题组集体申报,并提交课题结题证书复印件。

4.同一作者,在本单位报送的参评成果中不论排名,只能出现一次。

5.成果“主要合作者”人数不超过5人。

四、申报办法

1.申报人填写《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评审表(2018)》(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课程结题证书、获奖证书、成果应用证明等复印件),报送国开各分部科研部门。

2.国开各分部科研部门择优推荐6项成果,其中不少于2项成果须来自市县基层单位,并填写《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优秀科研成果推荐表(2018)》(附件2,以下简称《推荐表》)。

3.报送材料:《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1份原件、1份复印件),参评成果材料论文4份、著作2本、研究报告4份(论文成果不需要提供原件,复印参评论文所发表期刊的封面、目录页和文章正文后装订即可)。

每位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内,并将《申报评审表》封面页打印后贴在档案袋正面。

4.各分部将审查合格并盖章的全部材料(含《推荐表》、《申报评审表》及参评成果)打包,于2018930日前报送至国家开放大学科研管理处。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推荐表、申报评审表WORD格式,参评成果PDF格式)打包发送至kyc@ouchn.edu.cn,邮件主题注明“某分部国开办学体系优秀科研成果2018”字样。

国开总部的参评成果,由各部门科研工作负责人统一报送至科研管理处。

五、奖项设置及评审办法

1.拟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四个等级的奖项。

2.将按照论文、著作和研究报告三种成果类别,聘请专家对参评成果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学校审议通过并公示后,确定最终获奖成果及等级。

本届评选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分部科研处或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本通知组织实施。


附件:1.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评审表(2018

2.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优秀科研成果推荐表(2018




(此页无正文)











国家开放大学

                                 2018626










国家开放大学校长办公室   依申请公开   2018627日印发

附件1



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优秀科研成果





申报评审表(2018)



学科门类

成果名称

成果类型

作者姓名

作者单位

填报日期



国家开放大学科研管理处

 20186月印制填表说明


 1.请按各表栏目如实填写。学科门类应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军事学,其他(包括:政治思想教育、素质教育、评估、教育技术研究与应用等)填写。

 2.主要合作者人数不超过5人。

 3.成果类型:应写明论文、著作或研究报告。

 4.成果出处:应写明著作的出版单位及日期、论文的发表期刊、研究报告的课题来源等。

 5.成果获奖情况:应写明奖励单位、名称、等级和时间,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申报评审表用A4纸打印后于左侧装订成册。各栏目填写内容较多时可另加附页。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75号;邮政编码:100039

联系人:王婷陈敏

联系电话:(010575192149243  传真:(01057519213

电子邮箱:kyc@ouchn.edu.cn



一、申报人情况

姓  名


性别


出生日期


专业技术职务


行政职务


工作单位


联系

电话

办公


地址及邮编


手机


电子邮箱


传真


身份证号码



















主要合作者

姓名

单位











二、参评成果简况

成果名称


成果类型


成果出处


发表时间


所属学科


成果获奖情况


三、成果内容简介

1.基本观点;2.主要创新和学术价值;3.学术影响或社会效益等。

(注:论文2000-3000字,著作和研究报告5000-6000字)


注:本页可另加页。

四、初审意见

申报人所在单位(院系)意见





单位公章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分部、学院科研管理部门意见




单位公章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总部

科研管理处

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五、评审标准

意义和前沿性(20分)、创新和学术价值(30分)、学术影响或社会效益(30分)、学术规范(20分),各项指标权重详见下表:


指标

评分参考标准(百分制)

分数

意义和前沿性(20

很大

20-16

较大

15-11

一般

10-6

较小

5-0


创新和学术价值(30

很高

30-24

较高

23-17

一般

16-10

较低

9-0


学术影响或社会效益(30

很大

30-24

较大

23-17

一般

16-10

较小

9-0


学术规范(20

很规范

20-16

较规范

15-11

一般

10-6

不规范

5-0


合计


六、评审专家组意见

是否同意授奖(请打√):是 _______      _______


建议奖励等级(请打√):

一等奖_______

二等奖_______

三等奖_______

优秀奖_______

获奖理由:
























组长签字:


年月日


附件2

国家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优秀科研成果推荐表(2018

推荐单位(盖章):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

单位名称

成果名称

负责人

主要合作者

类别

学科

联系电话

手机

E-mail

备注

1











2











3











4











5











6











注:此表由国开各分部科研管理部门、国开总部各部门科研工作负责人填写;各分部推荐的6项成果中至少有2项来自市县基层单位;请按照推荐顺序对成果进行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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