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材料规范要求
一、请申请结题申报人仔细阅读《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3年以前立项的项目依照2006版管理办法管理,2013年及以后立项项目依照2013版管理办法管理)。
二、结题材料要求:
1.申请评审书;
2.立项通知书;
3.事项变更表(已批复);
4.项目终结报告书;
5.专家意见鉴定表(免鉴定条件参照《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6.成果复印件(论文/专著原件交至科研处备查,要求复印杂志封面、目录及完整论文主体)。
7. 成果摘要报告(3000-5000字)。
三、以上结题材料依次胶装陆套,自制封面及目录,封面注明“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材料”。所有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一份,打包成压缩文件并命名为“省高校人文项目结题材料-项目名称-主持人”。
四、通过教育厅鉴定验收的,由教育厅颁发《结题验收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