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开放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任务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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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开放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校纪委”)是学校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在学校党委和省纪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校纪委下设综合办公室、监督检查室两个内设机构,为学校正处级党群部门。综合办公室下设综合科,监督检查室下设监督科、审查科。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二、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三、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四、对学校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五、对学校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六、检查和处理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

七、受理学校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八、保障党员的权利;

九、完成校党委、上级纪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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