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2-11-14浏览次数:250

校内各部门(单位):

根据《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关于调整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项目、标准的通知》(赣电大人字〔201979号)、《江西广播电视大学绩效工资改革方案(2020 年修订)》(赣电大人字〔2020159)、《江西广播电视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赣电大研字〔2019176 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校所有在职人员,以及已离退休、继续从事研究和学术活动的人员。

二、奖励范围

我校教职工作为第一作者,在2022年中获得的与教学相关的个人荣誉,及在各级教育教学类比赛中获得特等、一、二、三等奖的教学研究论文、教学资源等教学成果。

三、奖励办法

奖励办法和标准参照《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关于调整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项目、标准的通知》、《江西广播电视大学绩效工资改革方案(2020 年修订)》、《江西广播电视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执行。

四、申报要求

1.申报者需提交反映教学成果奖的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版。

2.申报者于20221124日前将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师发展科(207室)进行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3.已获得奖励金额的教学成果不再重复奖励。

五、奖励公示

20221130日前,教务处将教学成果拟奖励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教学成果,发放奖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珩、王双双

联系电话:0791-88529510

 

 

                                   江西开放大学教务处

                                               2022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