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业预警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2-06-19浏览次数:396

 

江西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学业预警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开放教育学生的学业管理,提高对学生学业问题的预见性,更好的向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学习支持服务,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学籍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业预警是指学校依据学生管理规定、学籍管理办法及各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通过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分析,对可能发生的学业问题适时予以预警,并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危机干预机制。学业预警工作主要包含课程注册预警、学业进度预警、学习期限预警等内容。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开放教育本科、专科学生。

第三条课程注册预警

对学生的选课情况进行预警。江西开放大学(以下简称省校)每学期发布一次《未选课学生名单》。市校根据省校发布的选课预警名单核实学生课程学习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处置。

第四条学业进度预警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二年制本科、专科专业最短学习年限为两年半。省校每学期对已达到学习年限学生学分获取情况进行检测分析,并发布《学业进度预警数据》。各市校根据省校发布的学业进度预警数据进行确认,指导学生及时完成专业教学计划内的课程学习任务。

第五条学习期限预警

对学生的学籍有效期进行预警。省校每学期发布学籍期限已经满3年未满6年的学生《黄色预警名单》和学籍期限已满6年未满8年的学生《红色预警名单》。市校根据省校发布的预警名单核实学生具体情况,督促学生在有效学习期限内完成学业。

第六条预警信息发布

省校教务处每学期将各类学业预警信息通过教务处网站、“江西开大开放教学教务通知QQ群”发送给各市校。省校教务处进一步探索通过短信平台方式向学生推送预警信息,为保证预警信息推送的有效性,各市校应保证教务系统中学生手机号的准确性。

第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由省校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