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江西广播电视大学绩效工资改革方案(2020 年修订)》(赣电大人字〔2020〕159号)、《江西广播电视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赣电大研字〔2019〕176 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校所有在职人员,以及已离退休、继续从事研究和学术活动的人员。
二、奖励范围
我校教职工作为第一作者,在2021年的各级教育教学类比赛中获得特等、一、二、三等奖的立项课题、教学研究论文、教学资源等教学成果奖。
三、奖励办法
奖励办法和标准参照《江西广播电视大学绩效工资改革方案(2020 年修订)》、《江西广播电视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执行。
四、申报要求
1.申报者需提交反映教学成果奖的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版。
2.申报者于2021年11月10日前将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师发展科(201室)进行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五、奖励公示
2021年11月20日前,教务处将教学成果拟奖励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教学成果,发放奖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珩
联系电话:13870660198。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