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后勤处邱飞发布时间:2018-09-05浏览次数:912

关于做好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单位),高职学院:

根据赣教督办字【201828号《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开学专项督查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秋季开学学校安全和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我校校园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决定,97日前对青山湖校区和抚河校区进行校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请各部门(单位),高职学院将各自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整理,打扫,请各区域长、楼长、楼层长各负其责,督促检查管辖区域的环境卫生,要求做到无死角,无盲区,彻底改变“脏、乱、差”,实现校园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切实打造美丽整洁的校园环境。

附:青山湖校区、抚河校区区域长、楼长、楼层长名单







江西电大校园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

办公室

2018-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