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省级和校级教改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6-04浏览次数:359

各系部、院内各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赣教高字〔201210 )的文件精神,2012年度省级和院级教改课题申报工作即日起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程序
     教师个人申报,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的教改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推荐申报省级教改课题的项目名单,上报江西省教育厅。推荐的项目中,没有被省教育厅批准为省级教改立项的,则作为院级课题予以立项。省教育厅对省级教改立项进行盲审制,课题申请人需填写《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省级立项课题申报书》和《课题活页》。 

    二、立项的范围和重点
   
 本年度省级教改课题立项以一线教师为研究主体,以实践、应用为主要特征,以提高教师的专业发展能力、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目标。立项主要范围是高等学校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改革的研究与实践等。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重点课题应是适应时代要求,具有先进理念,采用现代化手段,在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卓越型人才、应用型人才、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方面有推广价值,能产生良好社会效益、体现较高理论水平、涌现理论成果的研究课题。

 

三、教改课题的申报要求
    1 、为了保证研究质量,申请人必须是主持过校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参加过省部级课题研究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其他人员应由2名与申报课题内容相关专业的副教授以上人员推荐,推荐函应说明主持人的科研能力、专业知识以及对申报项目的研究成果预测等内容。省级教改课题实行课题申请人负责制,课题主持人仅限1人,参研总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2、申请人填写《江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省级立项课题申报书》(一式四份,根据省评估所要求不需配硬质封面)和《课题活页》(一式四份),不具备副高以上职称的申请人应将推荐书和《申报书》一起装订。
  四、申报截止时间
   各系部、院内各部门于
515之前把申报材料和汇总表交教务处。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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