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工程职业学院2017-2018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者:院办发布时间:2018-10-31浏览次数:1836

为深入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8]80号,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赣教办函[2018]106号)的要求,我院对2017-2018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和梳理,形成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91日起至2018831日止。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2018学年我院信息公开工作在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充分保障了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学院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不断推进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实现部门联动。

(一)落实清单内容,明确部门职责

学院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部署下,由党政办公室牵头,党群工作部、团委、教务处、招生办、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工作处等多个部门认真学习《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将清单中8大类40条公开事项逐条逐句进行了分解落实,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规范程序流程,明确公开范围

学院信息公开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

1.学院在公开信息前,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有关信息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审批的,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予公开。

2.除学院已公开的信息外,学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可以根据自身科研、工作、学习等特殊需要,以书面形式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学校信息。但是否准许,要由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核准。对于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无法确定是否应予公开的,由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3.对于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会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会将申请转相应的专业委员会(没有相应专业委员会的,转相关职能部门)阅处,并要求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三)完善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

近年来,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院内媒体如学院网站主页、院内广播、学院新闻网、官方微博等网络载体到公告、海报栏和校园电子屏幕等环境载体等和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校外媒体以及新闻发布会、年鉴、会议纪要或者简报等方式予以公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逐步扩展信息公开量。并根据需要设置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或者电子屏幕等场所、设施。学院还将党委书记与院长信箱同时设为信息公开意见箱,在学院网站上和QQ群公开,以及时听取广大师生及社会的意见和建议。此外,学校还安排不定期院领导接待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有效地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切实保证学院各项工作信息公开、透明,并增强与社会公众和校内师生的互动与交流,得到了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学院信息公开的方式是江西工程职业学院主页、学院各职能部门、各系部网站、微博、微信等;院内广播、新闻视频等;会议纪要、学生手册等书面资料;学院宣传公告栏;教代会、学院年度工作会、中层干部工作会、重大事项通报会等会议形式。

学院的书记信箱、院长信箱、学院信箱,为社会公众及全院师生提供多种反映问题的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的评议意见与建议。学院未收到有关信息公开的举报或投诉。

学院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

为全面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学院专门开通了江西工程职业学院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包括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申请表、信息公开指南等方面,便于师生员工及社会公众对学院相关信息进行高效、便捷的了解和查询。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7-2018学年,我院主动公开信息有634项,其中:新闻中心346项;院系设置149项;教学科研17项;学工天地72项;招生就业39项;图书馆11项;信息中心项(文件下载项在根据文件公开范围不同,在学院各类不同的QQ群中下载)。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公开内容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我院结合自身实际,形成《江西工程职业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共8大类40条)。(http://www.jxrtvu.com/gczyxy/2013/0301/c219a2152/page.htm

2.公开方式

学院严格按照《江西工程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和《江西工程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目录》要求,在江西工程职业学院校园网等网络以及校园内的宣传栏等载体上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同时,在院内通过文件、年鉴、会议纪要、简报等形式及时发布信息;设立公告牌,按规定对有关工作进行公示;设立院长信箱和书记信箱,让师生员工以无记名的方式,随时反映学院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上述方式,逐步形成学院信息公开常态工作机制。

3.公开程序

严格按照建立制度、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归档管理的步骤,确保公开内容的权威性。对公开的项目、范围、形式,经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学校审批后予以公开。公开期间,认真收集、整理师生和社会人士的反映,对大家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意见和要求,明确专人负责筛选、整理,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监督,同时对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及时登记归档。

4.公开时限

信息公开的时限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对于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固定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性的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次公开。重要内容公示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

三、未公开情况

因我院隶属于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其财务、资产、人事师资信息、收费信息由江西电大统一安排公开。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等信息由学院自主公开,每年新生可在入学须知里查询到,网站上公布在学工管理栏目内。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江西工程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对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办理机构的联系方式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规定,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平台。2017-2018学年度学院办公室未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院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较好的支持和肯定,对学院能及时地提供各种学院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2017-2018学年没有发生针对学院因违反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新举措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新做法新举措

相比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有了更加显著的进步,也提升了对信息公开的认识。

1、公开招生考试信息。按照省厅要求,切实做到“十公开”,即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均在学院招生在线网公开;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等按照要求进行了公开。

2、教学质量信息公开。学院教务处撰写了《教学质量报告》,内容包括全日制在校生总数、教师数量和结构、专业和课程等信息。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学院实际就业情况撰写了《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毕业生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等信息。

3、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重视管理制度公开,通过部门网站、下发文件等方式公开《学院学籍管理暂行办法》《学院学生日常管理规定》《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发放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向学生发放《学生手册》公开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生申诉办法等规章制度。学生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学生管理部门进行咨询与互动交流。

4、学风建设信息公开。制定《学院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查处细则》、《学院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等学术规范制度并在相关部门网站公开,学院学术委员会等机构切实加强学术道德建设与学风教育,积极组织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与处理。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近年来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在制度建设、公开形式、公开内容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创新,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积累了一定经验,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

 1、有些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在基础水平上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2、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于信息公开的参与度不高。
  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将不断总结经验,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营造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七、对以后工作的设想

为了学院的信息公开工作常规、有效、全面、扎实,能够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并落到实处,在开展工作的同时,也将不断在制度建设、公开形式、公开内容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创新,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对信息公开宣教培训工作、信息公开信息服务工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监管和奖励机制进一步完善,营造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详见链接:http://www.jxrtvu.com/gczyxy/2013/0301/c219a2152/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