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职 教 育 研 究 所(科 研 所) 工 作 职 责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11浏览次数:1381

高职教育科研所是学院科学研究工作的管理部门,它是在学院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全院科学研究、科研成果、科研经费等工作的主管部门。

其职责范围是:

1、组织实施学院科学研究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学院科研工作的各项政策、管理制度。

2、组织各级各类科研课题及项目的组织申报,实施过程中协调检查等管理工作。

3、组织实施“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的评估工作方案,分阶段对科研所、各职能部门、系()的材料准备及整改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和汇总

4、负责组织学院各项科研成果的登记、鉴定、验收及上报、奖励、推广应用、专利申请等工作

5、负责组织和管理学院的学术活动的管理工作。

6、负责全院科研项目及其经费的管理工作。包括编制、审查科研经费预算、掌握科研经费的分配、使用。

7、负责与有关部门一起做好科研骨干队伍的组织、科研骨干的培养、以及其他相关工作。

8、负责学院对外宣传工作。包括重要主流媒体网络媒体宣传编辑《高职前沿论坛》

9、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要求其它部门配合的工作

1、各部门之间怀互相支持的工作态度,积极沟通,解决问题是第一目标。

2、希望各部门积极申报课题、积极参与学院科研项目,多出成果。

3、要求各部门有一位执行科研工作的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每年的科研论文、课题、其它科研成果及评估等相关工作的登记、联络、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