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检表】发展党员工作中容易出错的34个问题

发布者:办公室吴绪蒂发布时间:2020-05-22浏览次数:811

    大家知道,发展党员主要有入党申请人初步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等5个环节25个程序,在从严治党的背景下,以及党员干部“凡提四必”核查党员档案的要求,很多地方开展了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小编下面给你借一双慧眼,对党员发展材料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 共性问题

一、时序错误较多。

1、从确定为发展对象到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这两个节点间,密集出现的政审、预审、填写《入党志愿书》、接收预备党员公示等时间节点次序混乱、前后颠倒等情况较为普遍。

 

二、材料不尽齐全。

1、将应在申请入党环节递交的“个人情况汇报”与应在政审环节递交的“自传”混为一谈;

2、政审、预审环节应产生的多份材料,存在或多或少的缺失情况,或不规范情况;

三、细节不够细致。

1、《入党志愿书》涂涂改改严重。

2、其他材料细节处的不规范情况也五花八门,如过度模板化,有的甚至套了模板后忘了填数据;

3、“入党志愿”内容照搬入党申请书;

4、申请入党时间在不同处出现不一致;

5、个人基本信息填写不全,本人经历时间断档;

6、思想汇报篇数不足;

7、党群座谈会记录没有时间地点等必要信息。

8、针对发展对象培训时间少于3天(或24学时)的问题或没有达到时限要求的问题

8、党委在发展对象预审、预备党员审批中,存在把关不严、简化程序的情况

9、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后开展入党宣誓程序不规范

10、讨论发展预备党员时,通过举手的方式表决,未采取无记名投票的问题

四、政审工作欠严谨

1、政审工作中的与本人谈话、查阅本人档案两个环节缺失情况比较普遍;

2、有的函调材料只有单位落款或盖章,缺少上一级党委盖章;

3、有的缺少综合性政审报告;

4、还有的政审时间在列为发展对象之前。

 

五、推荐、推优工作不完整。

1、在推荐、推优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中,有的缺少党员推荐环节,

2、没有在所有符合条件的对象中进行推荐;

3、有的群团组织推优环节没有全面征求工会、团委、妇联意见。

第二部分 个性问题

一、考察表和入党志愿书基本信息填写问题

1、籍贯只填写省份,政治面貌不规范,

2、经历未从小学填起,起止时间有空档;

3、入团情况、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等栏未填写完全,有空格未填。

 

二、格式文本对照填写时不仔细

1、“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意见”中,将“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写成“入党积极分子”;

2、或存在错别字。

三、入党积极分子身份多年,半年度考察意见不全。

 

四、材料制作时间节点前后不对应。

 

五、思想汇报日期间隔不准确,

1、份数不够或汇报内容与落款时间有矛盾(如2017年9月,写学习党的十九大内容,当时党的十九大没召开)。

案例:

   司法部原政治部主任卢恩光如何被发现档案造假:1990年就学习了邓小平南巡讲话

  

     他在1990年入党申请书上写的一行字:“在南巡讲话指引下”。大家知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是发生在1992年,两年以前就能够学习两年以后的小平同志的讲话精神,那么很显然他这个入党的材料是伪造的,或者说是后补的。2016年的春天,中纪委的巡视组进驻司法部,戳穿了卢恩光的把戏。

  

 

六、公示照片不清晰。

七、入党介绍人意见未点明不足。

 

八、支部与入党申请人谈话环节操作不规范,

1、支部未在一个月内派人与其谈话,

2、谈话主体不对,或只有1人、或不符合要求。

 

九、支部大会决议问题

1、《入党志愿书》中支部大会决议有明显的改动痕迹。

2、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决议填写不完整,如没有写明表决情况,如没有注明预备期起止时间。